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关于开展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活动的公告
来源:自贡盐史馆   作者:自贡盐史馆   点击数:7423   日期:2023-05-10   字体:【

为方便人民群众鉴定合法收藏文物的需求,积极引导和规范民间收藏活动,普及文物收藏鉴赏知识,倡导合法、理性的收藏理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联合开展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咨询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6日,第一场10:30 -11:10;第二场11:20 -12:00;第三场14:30-15:10;第四场15:20-16:00。

二、鉴定咨询活动地点

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游客中心

三、鉴定咨询门类

陶瓷器、金属器、玉石器、书画、杂项。

四、鉴定咨询范围

(一)来源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

1.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2.从文物商店购买;

3.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4.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5.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二)以下藏品不予提供鉴定咨询服务:

1.涉嫌盗掘、盗窃、走私或依法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出水文物;

2.法律规定严格禁止交易、流通的文物和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

3.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4.超出鉴定咨询服务范围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五、报名方式及活动流程

(一)报名方式:扫描二维码关注盐博馆公众微信号——活动(根据个人需要,选择场次,每场10人,额满为止,每人不超过3件(套)藏品。)

联系人:黄老师18227764520。

(二)活动当日,送鉴人如实填写《待鉴定藏品持有人及藏品信息登记表》及《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后,方可鉴定。

(三)专家现场鉴定,提供口头倾向性意见(包括名称、时代等信息),仅供参考。

六、注意事项

1.进馆须遵守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参观须知。

2.未经许可禁止录音、录像、拍照、上传网络等一切与鉴定无关的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删除,若不配合,则立即停止鉴定。

3.本次活动只鉴定真伪和年代,不估价,不出具证书,鉴定意见口头告知送鉴人。鉴定意见不具备法律效力,不作估价,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不涉及所有权认定以及拍卖、质押、出售、赠予、继承等任何其它用途。

4.公益鉴定咨询服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5.送鉴人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藏品,鉴定完成后请即刻离场。对藏品毁坏、丢失造成的损失,活动举办方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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