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来源:自贡盐史馆   作者:自贡盐史馆   点击数:216   日期:2019-11-15   字体:【

根据《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按照市委要求和中共自贡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将于2019年11月12日起,对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开展巡察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可延伸巡察到被巡察部门下属单位以及巡察对象曾经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地方(单位)了解情况。

二、巡察内容

巡察组将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树立四个意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两个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执行党的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选人用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员干部不担当作为以及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情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开展等情况。另外,对中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接受信访反映方式

(一)举报电话:18990063083

(二)意见箱设置地点: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办公楼进门处;

(三)电子邮箱:18990063083@163.com

(四)来信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塘坎上路33号市档案馆旁·自贡市委第四巡察组(邮政编码: 643000);

(五)来访接待点: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二楼研究部办公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在巡察期间针对巡察内容采取上述方式反映问题、提供线索。举报电话接听时段为工作日8:00至20:00。

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预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对反映涉法涉诉、征地拆迁、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的,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自贡市委第四巡察组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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